北京语言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唯一以“语言”命名、以传播中国语言文化为主要使命的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建校至今,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国际中文教育为特色,以语言教育和研究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世界知名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诞生于新中国外交事业的艰难开创时期,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创建的,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校名。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62年的外国留学生高等预备学校,1964年更名为“北京语言学院”,成为来华留学生学习汉语、出国留学生学习外语和出国汉语教师的培养基地。1996年更名为“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002年定名为“北京语言大学”。
目前学科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医学11个学科门类,拥有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区域国别学、艺术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国际中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另有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10个,中国语言文学与区域国别学2个学科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
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介绍
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1998﹞54号)和《北京语言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办法》(﹝2023﹞3 号)等文件精神,同等学力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在职研修班的方式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全部课程考试考核合格,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依据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三、 专业目录
学院 | 一级学科 | 招生专业 | 授予学位 | 统考综合 | 统考外语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 | 政治学 | 英语 |
信息科学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教师教育学院 | 教育学 | 课程与教学论 | 教育学 | 教育学 | |
国际关系学院 | 政治学 | 国际政治 | 法学 | 政治学 | |
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 |
四、 报名条件
1.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一贯良好,经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鉴定并推荐。
3.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4.符合申报专业所在学部(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2寸蓝底照片;
3.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认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所获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
4.《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修班报名登记表》(含单位审查意见材料),需报名北京语言大学**专业在职研修班,并缴费成功后生效。
5.《2025级北京语言大学**专业在职研修班(秋季)新生入学须知》。
6.《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7.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如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获奖等。
六、申请程序
1、线上报名:申请我校同等学力课程学习的学员,须填写《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修班报名登记表》、《2025级北京语言大学**专业在职研修班(秋季)新生入学须知》、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学历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均要电子版)。学员需登陆北京语言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在线报名。
2、现场确认:经过线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进行信息采集,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需携带到现场进行查验;
②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1份;本科学历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需携带到现场进行查验。
③《北京语言大学在职研修班报名登记表》(需加注单位审核意见)1式3份;
④《2025级北京语言大学**专业在职研修班(秋季)新生入学须知》(需签字加盖手印)一式3份。
3、水平认定
(1)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四年内完成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内容包含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公共课程)、通过学校课程水平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自通过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课程水平考试最后一门成绩合格)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书面申请。学院将在接受申请后的半年内安排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七、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专业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授予北京语言大学硕士学位。
八、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